“谢谢法官,辛苦你们了!”
“老板请谁做工是人家的自由,你们以后不允许再阻工,如果老板还愿意在你们村找工人,必须按要求组织人员,积极认真配合后续工作,争取让项目早日通过验收。”12月5日,在喜德县两河口人民法庭,签订完调解书后,承办法官金波、邱远鹏、张先松,对村民代表们进行深刻批评教育引导。
2019年5月28日,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喜德县孙水河流域两岸高标准产业园建设项目合同书,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得该工程项目后,由被告沈某某具体施工,沈某某找到了吉史某某等163名民工在该地种植花椒,种植结束后,被告一直迟迟未支付原告等人的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史吉某某在向喜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无果后,于2022年11月30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吉史某某等163余名原告,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登记立案,并由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立即赶到成都等地开展调查工作。经历几番曲折承办法官成功找到被告。被告表示,自己也有难处,工程分为3个班,班长找来的工人有的年龄太大,效率低下,找外村人干活,村民就阻工,导致工程进度缓慢,迟迟无法通过验收,再加上前期施工中有人受伤,已花费5万余元治疗,同时因为疫情原因导致资金困难。
通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沟通调解,原告方代表和被告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劳动报酬,被告沈某某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调解完毕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该院承办法官在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利益的同时,是非分明,对于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地就本案从维护、优化营商环境角度以案释法,向村民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来源:喜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