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法院重拳打击黑恶势力实现“案件清结”
近日,会东县法院对1起涉恶势力团伙案件进行一审宣判,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至此,会东县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中实现“案件清结”。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赵某才等5人逐渐形成了以赵某才为首要分子,以邓某成、杨某国、禄某勇、李某万等4人为骨干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目无法纪、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在会东县内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共计7起犯罪活动、4起违法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群众安全感。
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赵某才有期徒刑二十年六个月,判处其余团伙成员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
此次宣判,切实彰显了会东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黑恶势力出重拳、用实招的必胜态度和坚定决心。截至9月29日,会东县法院共审理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4件22人,其中恶势力团伙案件2件20人,保护伞案件2件2人,目前已经全部审结,实现了“案件清结”的目标,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案件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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