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会东县公安局召开火案查处和林政案件办理业务能力培训会。会议由会东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何靖主持,会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家民(辅)警、会东县十二个林区警务室负责人、会东县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执法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会东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何靖同志分析了当前火案、林业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的新形势、新要求;就《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以案释法”形式进行了详细讲解。会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潘国强同志具体讲解了林业行政处罚实务;火案与林地行政案件受理、办理和查处培训。会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唐一静同志对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进行了详细解说;指出了执法证据的认定和办理案件中注意的问题。
会议指出,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县公安局应及时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对案件性质(行政或刑事)一时难以界定,但情况紧急需要先行采取措施的,双方可共同组织调查处理。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协调配合,在森林防火期内共同开展违规野外用火巡查、劝导和依法查处工作。对明显涉嫌犯罪的森林火灾案件,县公安局受理后,县林业和草原局应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安排林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调查,出具火灾现场技术鉴定报告。县林业和草原局及时提供更新的涉林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涉林法律法规培训交流活动,加强对双方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会东县林业和草原局要主动作为,克服当前困难,落实好机构、配备好人员,开展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时要做到合规、合法、科学,不违反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会东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涉林案件办理优势,加强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指导。公安、林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共同维护全县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报送单位:会东公安局 通讯员:李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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