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警方查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近日,普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查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近日,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阿尔某某因嫌自家农田离家远,非法开垦离家近的集体林地种植农作物,经走访调查,自2020年以来,阿尔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多次在普格县大槽乡觉甘史村3组集体林地内,使用锄具开垦,非法占用林地达10余亩,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
经询问,阿尔某某对其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普格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普格公安局
编辑:唐玉饶
政法要闻
综合治理
普格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