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源头防控,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从而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全面落实“两个全面禁止”《决定》精神,近日,普格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保护野生动物的《倡议书》,并多举措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
一是制作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为内容的海报20张,张贴在县城以及螺髻山镇、荞窝镇、大坪乡等乡镇主要街道,农贸市场以及群众主要办事场所等人口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唤起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和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使用野生动物制成品。
二是通过在电视台持续广播1个月以及微信转发等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让群众更直观更方便地接受保护野生动物相关知识宣传,对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积极高效作用。
三是检察干警深入螺髻山镇、荞窝镇、大坪乡等乡镇的街头广场、逢场街头以及餐馆,向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向过往群众结合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
本次活动通过张贴醒目海报、借助电视广播、微信转发以及检察干警深入乡镇讲解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不少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宣传方式非常好,打开电视和手机就能看到,且街头广告栏也能清楚的看见《倡议书》。今后,普格县检察院将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不断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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