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森林公安局再次查处一起上坟引发山火案件
3月2日14时许,邛海泸山风景区脚下西昌学院东校区背后突然冒出浓烟,看似像要发生山火。赓即,景区相关部门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经扑火队员奋力扑救,此次山火被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迅速查明起火原因,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率刑侦、泸山派出所侦察民警在第一时间赶赴起火现场进行勘查和走访,通过大量的调查摸排,很快锁定目标,此案成功告破。
经查:2020年3月2日13时40分,赵某发和杨某芳二人到西昌市新村办事处海滨村10组泸山脚下上坟,赵某发用红色一次性气体打火机点燃香烟(大前门牌)和香,让杨某芳将点燃的香烟和香放在死者赵某华(赵某发的儿子,杨某芳的坟边丈夫)坟前祭拜,不慎引燃坟边杂草形成山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西昌市森林公安局对违法人员赵某发和杨某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森林公安提示:目前正值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天气转暖,西昌已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清明节将至,希望广大群众上坟祭祖自觉摒弃焚香烧纸陈习旧俗,倡导文明祭祀。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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