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公安民警追回36万被拖欠工资 21名务工人员可以“安薪”过年了
2019年,邓某、张某、余某等三人承包了盐源县平川镇金河乡幼儿园建筑项目并雇佣了21名工人为其从事劳务工作,该项目完工后,拖欠了21名工人36万元工资。21名务工人员讨薪无果后向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邓某三人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两次向邓某等人送达了《盐源县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此后,邓某等人仍不支付务工人员劳动报酬,21名务工人员上访讨薪,2021年春节前夕,盐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盐源县劳动监察大队、盐源县教育局强制要求邓某及建筑公司先期给付了15万元工资。
后期,邓某等三人因存在由谁支付工资的情况发生争议,一直互相推诿拒不支付剩余21万元薪酬,后劳动监察大队将此案件移送盐源县公安局。接到此案后,县公安局第一时间指派治安大队处理该案,为尽快帮助务工人员追回薪资安心过年,治安大队民辅警辗转千里,缜密调查取证。
2021年10月,治安大队民辅警经多次到成都等摸走访后将邓某等三人抓获,认真说明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且拒不支付民工劳动报酬的严重后果,同时一边安抚被拖欠工资的务工人员情绪,提醒他们要合法、合理讨薪,不要把合法权利演变成违法行为。经过民警多方教育,邓某等人意识到错误,承诺这次一定尽快支付他们拖欠的工资。
12月23日,邓某等三人拿着筹集到的钱到公安局委托民警将钱发还给务工人员。随后治安大队民辅警通知务工人员们到局里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将被拖欠的工资一次性发到他们手中。务工人员们被拖欠的工资终于到账。拿到工资的务工人员激动的表示:“马上就要过年了,正是用钱的时候,你们千方百计为我们讨回了工资,让我们能高高兴兴回家过年,真是特别感谢你们”。
来源:盐源公安局 通讯员:林燕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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